為抑制產能過剩,工業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分別針對紡織機械企業和制革行業結構調整發布指導意見。
工信部要求調整紡織機械工業結構,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到2011年,國產紡織機械產品在國內市場占有率由60%提高至70%,國產產業用紡織機械占全部紡織機械市場份額也要由目%提高到30%。
針對制革行業,工信部要求提高行業準入門檻,淘汰落后生產技術和能力,其中年加工3萬標張以下制革生產線被明令淘汰,年加工10萬標張以下的制革項目也將嚴格限制新建。工信部計劃,到2011年,要淘汰落后制革產能3000萬標張。
工信部計劃,到2011年要使高檔成品革占*皮革產量16%,中檔成品革占50%。
工信部要求調整紡織機械工業結構,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到2011年,國產紡織機械產品在國內市場占有率由60%提高至70%,國產產業用紡織機械占全部紡織機械市場份額也要由目%提高到30%。
針對制革行業,工信部要求提高行業準入門檻,淘汰落后生產技術和能力,其中年加工3萬標張以下制革生產線被明令淘汰,年加工10萬標張以下的制革項目也將嚴格限制新建。工信部計劃,到2011年,要淘汰落后制革產能3000萬標張。
工信部計劃,到2011年要使高檔成品革占*皮革產量16%,中檔成品革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