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資格考試分為兩級,分別是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和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滿足以下之一即可
1、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2、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3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衛生行政*確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并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內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另行制定。
執業醫師資格證報名條件,滿足以下之一即可
1、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1年;
2、獲得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2年;
3、獲得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注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后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后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