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ronym id="atkaq"></acronym>
      <bdo id="atkaq"></bdo>

      天才教育網合作機構 > 培訓機構 >

      會計教學

      歡迎您!
      朋友圈

      13140882082

      全國統一學習專線 9:00-21:00

      位置:培訓資訊 > 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總結,年金實務17: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務處理實務

      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總結,年金實務17: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務處理實務

      日期:2021-08-08 15:15:19     瀏覽:507    來源:會計教學
      核心提示:會計這個職業是比較受歡迎的職業,會計有很多個小種類,今天要說的是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總結 ,對于這個職業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2014年《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里哪些是重點章節,謝謝!,2020年個人所得

      會計這個職業是比較受歡迎的職業,會計有很多個小種類,今天要說的是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總結 ,對于這個職業不是很了解的可以看一下2014年《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里哪些是重點章節,謝謝!,2020年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一般納稅人賬務處理、納稅申報實務總結,詳細步驟指導,個人所得稅太難掌握?最全個人所得稅知識點送給你,收藏一定用到,年金實務17: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務處理實務,稅務師事務所的實習小結,請教:*行為的拆遷補償費是否要交營業稅??。

      1.2014年《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里哪些是重點章節,謝謝!

      2014年教材分為七章內容,其中前三章屬于經濟法部分,后四章屬于稅法部分。兩部分同樣重要。其中需要重點預習的章節為第二、三、四、五章。  1、第二章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  需要重點關注的有:勞動合同的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2、第三章支付結算法  重點預習辦理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偽造、變造的區分)、銀行結算賬戶、銀行卡、預付卡、匯票的類型、支票、銀行匯票、商業匯票(尤其是商業匯票的背書、保證責任)、票據的權利和責任。  3、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  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一定要掌握(包括一般規定、視同銷售、混合銷售和兼營)。包裝物的租金、包裝物的押金處理的區分、商業折扣、以舊換新等特殊銷售的處理要清楚。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或者銷售舊貨的處理要關注。消費稅的納稅環節是一個重點,尤其是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卷煙的納稅環節。已納消費稅的扣除要重點預習,知道哪些不能扣除的項目。營業稅的稅目要能區分。  4、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中要重點預習所得來源的確定、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包含的項目以及稅前扣除項目。尤其是稅前扣除項目,絕對是重點,關鍵點有兩個:稅前扣除的基礎(是以工資、薪金為基礎還是以當年銷售收入或利潤總額)和數字。  個人所得稅中重點預習工資、薪金所得。比如工資、薪金的界定、計稅依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處理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于初級經濟法基礎科目來說,有如下六個學習建議:  1.《經濟法基礎》這門課程學習起來感覺不陌生,再加上認真聽課,是比較容易通過的。但對于法律法規,必須注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記憶。平時復習時要多歸納總結,可以采取考前集中記憶的方式來復習。  2.緊扣教材,以教材的講解為準。對教材可分三步閱讀:*步通讀(從頭至尾認真閱讀,對教材的體系、內容能大致了解);第二步細讀(對具體的重要法律規定一定要細看、弄懂);第三步精讀(重點章節的內容在考試中約占65%,考生一定要學會合理分配時間,重點章節一定要多花工夫重點掌握)。  3.練好基本功。對于基本概念、基本法律規定必須全面把握,深刻理解,并記住一些關鍵詞和關鍵句子,尤其是一些涉及到金額、日期、百分比等的知識點要特別注意。因為考試中60%以上的題目是涉及到基本的法律常識和規定的。  4.善于歸納比較,學會融會貫通。每個法規均有內在主線,如《支付結算法律制度》中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托收承付等幾種結算方式應加以比較,總結出結算地域范圍、結算金額、付款期限、是否可背書等方面的差別。這門課基本概念、法律規定相當多,且前后容易混淆,怎樣才能準確地記憶?一是要理解記憶,二是要系統記憶,三是要比較分析記憶。不要死記硬背,更不要“押寶”式地記幾個問題。  5.充分利用輔導書。考生一定要結合教材內容,充分利用輔導書,吸收消化知識點,獨立完成習題。要仔細研究歷年試題及答案。一方面,歷年試題及答案能夠反映近年考試的出題思路,規范我們的答題方法;另一方面,歷年試題及答案能夠幫助我們熟悉、研究考試的題型,掌握出題規律和把握試題的總體難度。  6.重視新增和變化內容。對于新增和變化的內容,一般沒有以往的考試經驗可以借鑒,有些知識點還晦澀難懂,需要考生加大復習的投入。

      2.2021年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

      十年老財務詳細剖析2021年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句句干貨,建議收藏備用!工資薪金所得_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節工資薪金如何代扣代繳個 人所得稅?一、工資、薪資所得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二、工資薪金和所得稅如何繳?第二節工資薪金發放 ,如何進行納稅籌劃?一、工資發放籌劃都有哪些思路?二、企業都有哪些籌劃方式?三、如何籌劃,個人所得稅*1、年薪制工資發放籌劃年終結算工資臨界點四、工資+獎金發放籌劃臨界點第三節工資薪金發放,如何規避納稅風險?工資支付風險都該怎么規避?勞務報酬所得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稿酬所得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特許權使用所得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生產經營所得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資本與財產所得納稅實務與籌劃技巧......篇幅有限,想要完整噠領資料點我哦!!

      3.一般納稅人賬務處理、納稅申報實務總結,詳細步驟指導

      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不同,賬務處理要求、納稅申報步驟都會更多,今天分享一下有關一般納稅人的實操步驟總結分三個大點納稅申報概述一般納稅人登記標準增值稅計稅方法稅率和征收率特殊稅率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增值稅申報流程增值稅申報準備工作案例分析(賬務處理)以某賓館業務為例收入方面案例稅額計算,賬務處理......納稅申報流程講解內容較多,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

      4.個人所得稅太難掌握?最全個人所得稅知識點送給你,收藏一定用到

      2021年個人所得稅如何讓計算?起征點是多少?征收范圍是什么?小編今天為大家總結了個人所得稅所有知識點,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下面跟著小編一起學習吧~一.個人所得稅基本原理二.納稅義務人三.所得來源的確定四.所得稅項目五.稅率1.九級超額累進稅率表2.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表六.應納稅所得額的規定七.應納稅額的計算八.稅收優惠1.免征個人所得稅項目2.經批準減征個人所得稅項目九.境外所得的稅額扣除十.征收管理......

      5.年金實務17: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務處理實務

      2013年12月6日,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稅務總局三部委聯合下發《關于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以下簡稱“103號文”或“通知”)。 103號文明確了我國年金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模式、標準、主體和流程,文件自2014年1月1日開始實施,同時廢止了*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694號)、《關于企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補充規定的公告》(2011年第9號公告)。 2021年12月27日,*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21]164號)文件(以下簡稱“164號文件”),對領取年金的個人所得稅處理進一步做出了調整。 *部分:財稅103號文件出臺2013年12月6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下發《關于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一、年金計稅模式調整為:EET(繳費、投資環節遞延納稅,支付環節繳稅)二、繳費、支付環節具體如何計稅?(1)繳費環節“個人根據*有關政策規定繳付的年金個人繳費部分,在不超過本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注)的4%標準內的部分,暫從個人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注: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MIN【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個人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以2021年北京市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06168元作為核定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依據。據此還可以推算出企業年金個人繳費的*,每月*免稅額是(106168/12)*3*4%=1061.68(元)*、先計算個人繳費金額員工個人繳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第二、計算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MIN【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個人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第三、計算個人繳費*免稅額個人繳費工資計稅基數*4%第四、對比個人繳費與*免稅額不超過*免稅額的部分——員工個人賬戶(稅前)超過*免稅額的部分——納入當月職工工資、薪金合并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同時將超額部分放入員工個人賬戶(稅后)注意不要除去個稅(2)待遇支取環節“103號文”鼓勵分期領取,體現企業年金作為退休后長期保障的制度意義和根本作用:1.退休,分期按月領取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2.退休,分期按季/年領取平均分攤計入各月,參照月領計征個稅3.退休,一次性領取以一次性領取總額單獨作為1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稅,不得按月分攤4.出境定居,一次性領取以一次性領取金額分攤至12個月,參照月領計征個稅5.職工或退休人員死亡,受益人/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以一次性領取金額分攤至12個月,參照月領計征個稅 “在個人分期領取年金的情況下,可按‘103號文’實施之前繳付的年金繳費金額占全部繳費金額的百分比減計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 ,減計后的余額,按前述有關個人領取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1-已納稅繳費額/全部繳費額】× 個人賬戶分期領取年金=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 ) 第二部分:個稅綜合所得稅改革 2021年8月31日,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此次稅改目的是為了進一步便民、利民、主要內容包括: 一、將個人經常發生的主要所得項目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使用權費4項所得納入綜合征稅范圍,實行按月或按次分項預繳、按年匯總計算、多退少補的征管模式。 二、完善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模式。一方面將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個稅起征點)提高到每人每月5000元;另一方面設立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租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三、優化調整個人所得稅稅率結構。擴大3%、10%、20%三檔較低稅率的級距,25%稅率級距相應縮小。其他稅檔稅率級距不變。 四、推進個稅配套改革。推進*共治共管和聯合懲戒,完善自然人稅收管理法律支撐。 2021年12月27日*稅務總局印發了《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21】164號)文件(以下簡稱164號文件),對領取年金的個人所得稅處理做出了調整。重點調整內容:一、廢止:103號文件第三條第1項和第3項。第三條第1項:“1.個人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在本通知實施之后按月領取的年金,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在本通知實施之后按年或按季領取的年金,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每月領取額全額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適用的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第三條第3項:“3.對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允許領取人將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按12個月分攤到各月,就其每月分攤額,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則不允許采取分攤的方法,而是就其一次性領取的總額,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按照本通知第三條第1項和第2項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164號文件中關于年金領取時的納稅規定。(1)退休后領取年金的納稅規定。“個人達到*規定的退休年齡,領取的企業年金、職業年金,符合《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年金 職業年金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103號)規定的,不并入綜合所得,全額單獨計算應納稅款。其中按月領取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季領取的,平均分攤計入各月,按每月領取額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按年領取的,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解讀】164號文件明確按月(季)領取,適用月度稅率表;按年領取,無需再平均分攤記入各月,可直接依據新公布的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簡化了計算過程,對納稅總額無影響。【舉例】按年領取60000元年金,164號文件按照綜合所得稅率表直接計算,103號文件均攤至12各月,然后按月計算后合計。(2)一次性領取年金的納稅規定。“個人因出境定居而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個人死亡后,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一次性領取的年金個人賬戶余額,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對個人除上述特殊原因外一次性領取年金個人賬戶資金或余額的,適用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解讀】對于因出境定居或死亡一次性領取的,不再要求平均分攤記入12個月,可直接依據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除此以外的一次性領取,均依據月度稅率表計算納稅。附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稅率表【企業方面的年金稅務處理】可以參看:聞道雨辰:年金實務8:企業年金企業繳費的所得稅處理要點(以2021年北京市稅務局處理意見為例)”

      6.稅務師事務所的實習小結

      *畢業兩年了,*期間所學的是市場營銷專業,*一次偶然的機會,了解注冊會計師這個名詞,從那以后我就深深地愛上了注冊會計師這個行業,我為之而努力,為之而瘋狂,老天沒有辜負我這個傻傻的小子,沒有辜負我這個執著的小子,記得*畢業的時候同學留言都給我留言:佩服你的執著。同學們佩服我考注冊會計師的執著,2004年我*畢業,也全科通過了注冊會計師考試。*畢業直接派遣到會計師事務所工作,從事我熱愛的注冊會計師行業,剛開始工作并沒有我想象的那么順利,由于我*所學的專業與注冊會計師所從事的工作有一定的差距,*期間的實踐也都與此沒有太大的聯系,就連真正的明細帳、總賬、報表、憑證等都沒有接觸過,可是當年考注冊會計師的勇氣沒有使我退縮,我相信自己的選擇沒有錯,很快我成了項目經理的得力助手,項目經理也試著讓我完成一些簡單的項目,我沒有讓項目經理失望,兩年里我將當時在*里所學的專業知識很靈活的運用到了工作中,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記得有一次審計一個剛剛設立的外貿公司,在做所得稅審計的時候,我按照稅法規定對單位在開辦期間的費用進行了納稅調整,計提了所得稅,單位原來虧損,單位老總問我,我們確實虧損,怎么你們給我們審計一下還要繳納所得稅,我耐心地給他講解會計上以及稅法上是如何定義開辦期間以及如何處理開辦期間費用,兩者之間有何區別,老總聽后,接受了我的處理意見,老總隨之問了一個問題,開辦期間費用納稅調整如何規避,老總這個問題確實讓我很難回答,我問他你們公司有開辦期嗎,老總回答他原來就是在外貿公司做的,哪有開辦期間,他一直就有業務,我問他那怎么賬面上幾個月以后才有收入,老總回答那是會計沒有提醒他,我說老總,那是你沒有重視我們財務工作,你事前有沒有問過會計,現在沒有什么辦法了,事情已經發生了,誰也改不了,這是法律規定的,老總點點頭說小伙子好樣的。工作以后我繼續注冊會計師專業知識的學習,所里也多次讓我參加注冊會計師的后續教育培訓,僅僅2005年就參加了寧波市注冊會計師組織的培訓以及浙江注冊會計師協會組織的培訓,繼續的學習以及工作讓我對注冊會計師行業有了更深刻的認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離不開注冊會計師,會計核算的規范離不開注冊會計師,股市的發展離不開注冊會計師,防范腐敗離不開注冊會計師等等,我為所從事的行業而驕傲。兩年的審計工作使我對這個行業某些問題有了自己的見解,曾經在注冊會計師專職方面查閱過國內外資料,結合注冊會計師行業提出自己的見解: 有關**以及行業協會出臺相關法規明確注冊會計師可以在不同的專業機構執業,同時限制注冊會計師同時在不同的組織充當股東或合伙人的身份;曾經在會計師事務所如何從人力資源管理進行了全面質量控制進行過研究,并且形成文字,會計師事務所全面質量控制政策一般是建立在“以質量規程為指導,以工作底稿為載體,從三級復核的組織結構為組織基礎的質量控制流程”和“建立在專業人員的執業道德專業技術基礎上的質量控制”。即使是三級復核體系也很大程度上依賴專業人員的執業判斷和相互溝通交流,因而可以說“事務所的質量控制就是人的控制”;在*注冊會計師行業如何突破目前重圍也有自己個人的見解,并且形成文字,首先,應當強化行業的監管,凈化行業隊伍,吸納優秀專才,其次,應當進一步擴大與國際會計界的合作,大膽“走出去、請進來”,加快提升執業水平,*,引導和促進國內事務所之間的合并,走強強聯合的道路,使我們的注冊會計師具備與國際同行競爭的能力和優勢。兩年的審計工作也使我形成了我個人認為注冊會計師應該具備的習慣:1、細心:注冊會計師最忌諱的就是粗心。2、今日事今日畢:不要將手上的工作推到明天,如果你的領導給你布置了任務而你不理解,千萬要問清楚,你可以說:我再和您確認一下,再把你的理解重復一遍;這樣才能夠保質保量的完成任務。 3、微笑著面對每一個人包括你自己:不論開會、打電話還是其他事情。這樣你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基本上你是一個令人歡迎的人,注冊會計師是個中介行業,要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服務顧客,同時也要讓顧客接受我們給他們提出的整改意見,所以你必須微笑面對每個人,只有這樣你才是一位優秀的注冊會計師。回首兩年的工作感慨萬千,在不久的將來我將成為一位執業注冊會計師,這里面有我個人的努力,也離不開曾經帶過我的項目經理的諄諄教誨,在這里我對他們表示深深的敬意。

      7.請教:*行為的拆遷補償費是否要交營業稅

      截至目前,對搬遷補償費是否要交納營業稅的問題,在*的稅務文件中尚無明確規定。*一項內容比較接近的文件是*稅務總局于1997年發布的《關于征用土地過程中征地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員的補償費如何征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7]87號),該文件規定對于對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青苗等土地附著物的補償費收入,應按照營業稅“銷售不動產--其他土地附著物”稅目征收營業稅。另外,根據《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國稅發[1993]149號)的規定,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歸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有人將其理解為對被收回土地使用權的補償不征收營業稅)。 近年來,一些地方的稅務機關自行制定了一些搬遷補償款項營業稅稅務處理的規定。例如福建省地方稅務局《關于拆遷補償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閩地稅發[2004]63號)規定:一、拆遷人給予被拆遷單位和個人補償安置的房屋,不論其以何種方式結算價款,均屬于營業稅的征稅范圍,應按“銷售不動產”征收營業稅。拆遷人支付的拆遷補償金應作為成本費用列支,不得沖減其“銷售不動產”的計稅營業額。二、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因拆遷取得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或補償安置的房屋,除下列兩種情況外,均應征收營業稅。1、被拆遷單位和個人取得*財政*支付的房屋(或土地)拆遷補償費及其他補助費,暫免征收營業稅。2、被拆遷個人因自用普通住房拆遷,所取得的補償費或拆遷過程中發生的房屋等面積產權調換,暫免征收營業稅。 由于目前尚無搬遷補償費營業稅稅務處理的統一政策,可建議企業在遇到此類業務時多與主管稅務機關及其專管員溝通,并根據溝通結果確定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3. 企業所得稅 (1) 搬遷補償款結余的所得稅處理 截至目前,內資企業所得稅法中對搬遷補償款的稅務處理未作專門規定。在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方面,規范搬遷補償費稅務處理的最主要文件是*稅務總局《關于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3]115號)。該文件的內容如下: ① 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后重新購置或建造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以下稱重置固定資產)的,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和處置費用后的余額,沖減企業重置固定資產的原價。 ② 企業取得搬遷補償費收入,凡搬遷后不再重置與搬遷前相同或類似性質和用途的固定資產的,根據《*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細則》第44條的規定,應將上述搬遷補償費收入加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變賣收入減除各類拆遷固定資產的折余價值及處置費用后的余額,計入企業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實務中內資企業收到搬遷補償費的稅務處理在很多情況下也是參照國稅函[2003]115號文件執行的。有不少地方的稅務機關參照該文件的精神,對本地區內資企業搬遷補償費的稅務處理作出了規定,例如《江蘇省*稅務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具體業務問題的通知》(蘇國稅發[2004]97號)等。 (2) 搬遷過程中發生損失的所得稅處理 ① 對內資企業而言,當搬遷補償款不足以彌補企業因搬遷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時,依據*稅務總局第13號令《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規定,可以在經過稅務機關審批后作為財產損失稅前扣除。 該辦法第9條規定,因*規劃搬遷、征用等發生的財產損失由該級*所在地稅務機關的上一級稅務機關審批。 該辦法第44條規定,因*規劃搬遷、征用等發生的財產損失申請稅前扣除,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有明確的法律、政策依據;(二)不屬于*攤派。 該辦法第45條規定,企業因*規劃搬遷、征用,依據下列證據認定財產損失:(一)*有關*的行政決定文件及法律政策依據;(二)專業技術*或中介機構鑒定證明;(三)企業資產的賬面價值確定依據。 據此,我們在審計內資企業時如遇到此類情形,應當以稅務機關的批文作為確定是否需對該損失進行所得稅納稅調整的依據。 ② 對外商投資企業而言,根據*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及下放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及外籍個人若干稅務行政審批項目的后續管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80號)第十條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財產損失的稅前扣除自2004年7月1日起從審批制改為備案制。企業發生財產損失的,在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時,應就其財產損失的類型、程度、數量、價格、損失理由、扣除期限等作出書面說明,同時附送企業內部有關*的財產損失鑒定證明資料等,若涉及由企業外部造成財產損失的,還應附送企業外部有關*、機構鑒定的財產損失證明資料。主管稅務機關檢查企業所得稅納稅情況時,應就企業財產損失進行重點檢查。對企業列支的財產損失,凡沒有提供上述情況說明資料的,又沒有辦法實際取證,可以進行納稅調整。 因此,在審計外商投資企業時,因搬遷補償款不足以彌補企業因搬遷而發生的費用和損失而導致的財產損失能否稅前扣除,更多地是取決于職業判斷。 (3) 企業搬遷涉及所得稅稅務處理與財務處理差異的總結 從上述規定看,收到搬遷補償費的財務處理與稅務處理差異較大。主要體現在: ① 財務上對于核銷相關費用和損失后的搬遷補償費結余數規定計入資本公積,也就是不影響被搬遷企業的損益,但稅務上規定此類結余數應當沖減重置固定資產的原價,也就是通過減少可稅前列支的折舊的形式計入以后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因此,在重置了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的情況下,就會在以后年度內形成應稅暫時性差異。為穩健起見,對于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核算所得稅的企業而言,應當在將搬遷補償款結余轉入資本公積時,按照結余金額乘以適用稅率預留出遞延稅款貸項(而不是將結余款全額計入資本公積),在以后年度根據會計和稅法上對于折舊計提的差異逐年轉銷該貸項。 ② 財企[2005]123號文件未對搬遷后不再重置同類或類似固定資產時結余款的處理作出明確的規定,但根據稅法規定,此類情形應視同常規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處置進行稅務處理。 ③ 財企[2005]123號文件規定可從搬遷補償費中列支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可搬遷的機器設備的拆卸、運輸、重新安裝、調試等費用,但國稅函[2003]115號文件并未明確此類費用可作為財產損失予以稅前扣除。 ④ 財企[2005]123號文件規定用于安置職工的費用可以直接核銷搬遷補償款,我們理解這里所說的安置費主要包括“買斷工齡”的一次性補償金。根據*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補償金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918號)的規定,一次性補償金原則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該文件同時規定:各種補償性支出數額較大,一次性攤銷對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影響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勻攤銷。具體攤銷年限由省級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因此,在企業搬遷過程中如涉及部分職工“買斷工齡”或支付其他補償的,還應關注稅務機關是否允許將買斷工齡款一次性稅前扣除。如果稅務機關要求分年扣除的,則在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的情況下會出現可扣除暫時性差異(也就是遞延稅款借)。在確認該遞延稅款借項時,應特別關注《企業會計制度》第107條關于該差異未來轉回期間(一般為3年)內應預計有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產生這一前提條件。

      通過小編辛苦整理的相關知識:個人所得稅納稅實務總結,相信對您有所幫助。

      本文由 會計教學 整理發布。更多培訓課程,學習資訊,課程優惠,課程開班,學校地址等學校信息,可以留下你的聯系方式,讓課程老師跟你詳細解答:
      咨詢電話:13140882082

      如果本頁不是您要找的課程,您也可以百度查找一下:
      相關文章

      亚洲无碼另类精品_亚洲天堂无码高清性视频_欧美日韩一区二区综合_亚洲午夜福利理论片在线贰信

        <acronym id="atkaq"></acronym>
        <bdo id="atkaq"></bdo>

        久久亚洲欧洲国产综合 | 亚洲自拍偷拍一区二区 | 亚洲曰本欧美在线 | 亚洲欧美日韩国产综合v | 亚洲日韩五码一区二区 | 日韩在线观看一区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