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將按照考生的志愿順序進行錄取,優先考慮*專業志愿,并根據各專業和各類別考生的實際參考人數比例來確定A類、B類各專業的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的招生計劃共100人,如果A類、B類考生在該專業*終的實際參考人數分別為300人和100人,則按照比例確定各類考生的實際招生計劃分別為75人和25人,以保證各類別錄取率基本一致。
我校將優先錄取單列計劃的C類和E類考生,并且只會錄取*志愿的考生。如果在錄取單列計劃的C類和E類考生后仍有剩余計劃,則會轉為A、B類的普通類計劃進行錄取。
A、B類考生將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錄取,招生計劃由單招總計劃減去C、E類*終錄取數得出。A類填報的*專業計劃數已滿的情況下,將根據考生報考的其他專業進行錄取。如果仍無法滿足,則根據考生成績高低進行調劑錄取,調劑錄取范圍為所有專業組。B類填報的*專業計劃數已滿的情況下,將根據考生報考的其他專業進行調劑錄取。如果仍無法滿足,則根據考生成績高低進行調劑錄取,調劑錄取范圍為對應專業組。
C類考生的錄取需滿足文化成績不得低于同專業*低錄取分數線的60%,職業技能測試成績須合格,滿分200,120分以上合格。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023年單獨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方案》。
D類考生將直接*錄取,需要提供獲得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代表隊證書或在校期間獲得*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證書。
E類考生的錄取將按照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如果E類報考人數未超過5人,則按照填報的*專業進行錄取。如果超過5人,則將按照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若A類考生的總成績相同,則將按照語文、數學、英語的成績順序依次排列,以決定錄取順序。如果B類考生的總成績相同,則將按照先文化素質測試后職業技能測試的成績順序依次排列。
在錄取過程中,如果有放棄錄取資格或空缺的計劃,我們將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從同一類別考生中依序遞補錄取考生。
如果*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錄取結束后還有部分專業招生計劃剩余,我們將會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同時對于填報了我校有缺額專業并且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會組織考試和錄取,以填補剩余的計劃。第二志愿各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原則、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將與*志愿的相關規定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