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省統一安排,考生高職單招報名時可選擇我院*志愿、第二志愿報考。我校將本著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
錄取規則
1 根據*高職擴招及退役軍人工作有關精神,退役軍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質測試,按普通高*生類別參加職業技能測試,依據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 根據教育部政策規定,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中獲獎的**代表隊選手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中職在校生;在校學習期間獲*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二、三等獎及省級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應屆畢業生,可*錄取到我校對口專業就讀(考生如需跨專業,不能享受*政策)。
3 我校按志愿優先的順序進行錄取。優先錄取填報我校為*志愿學校的考生。*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錄取結束后,若仍有部分專業有剩余招生計劃,將向社會公布有缺額的專業及計劃數,并針對第二志愿填報了我校有缺額的專業(或填報了服從專業調劑)且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組織考試和錄取。第二志愿各類別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確定原則、考試要求及錄取規則等與*志愿的相關規定一致。
4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不需要參加文化考試,認定高中學業成績(語、數、外三科原始成績之和,補考成績不算)作為文化考試成績。沒有學考成績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必須按照往屆畢業生的要求進行文化考試,并按往屆高中畢業生類別進行錄取。
5 按考生*志愿專業優先原則,根據一志愿參考人數,按*專業計劃數除以該專業參考總人數再乘以各類別參考人數的計算公式列出應屆普高生、往屆普高生及同等學力和中職生的各專業實際錄取計劃數。例如,某專業招生計劃共100人,如應屆普高生、應往屆中職生和往屆普高生及同等學力考生一志愿分別參考200、100人,則各類考生實際招生計劃分別為50、25人,保證各類別錄取率基本一致。
6 根據各專業錄取計劃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錄滿為止。普通高中畢業生(含應、往屆)填報的*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專業進行錄取,若第二專業也無法滿足,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服從調劑的考生在所有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中職考生(含應、往屆)填報的*專業計劃數已滿,則根據考生報考的第二專業進行錄取,若第二專業也無法滿足,根據考生成績高低,服從調劑的考生在對應專業組內進行調劑錄取。
7 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文化素質測試成績、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文化素質測試中的語文、數學、外語的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8 我校將通過官網()發布單獨招生擬錄取名單,擬錄取考生需在我校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確認就讀手續,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確認就讀手續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如果經確認有擬錄取考生放棄錄取資格,專業剩余計劃時,可在未被錄取但愿意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補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