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企業配備化工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嚴格落實安全風險研判和安全承諾公告制度。鼓勵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配備專職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至少要具備中級及以上化工專業技術職稱或化工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加強化工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培養。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證考核項目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
(二)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三)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證考核對象
(一)初試:未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二)換證:已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且證書有效期即將到期的持證人員。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證考試方式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只設理論知識考試一個科目,采取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
考試標準
(一)理論考試均為標準化題型。
(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統一實行原*安監總局制定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大綱和考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