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工、夾、量具和儀器儀表、檢修設備,維護、修理和調試汽車及特種車輛的人員。 鑒定對象:從事汽車維修工作,要求持證上崗或有志于從事此類工作者均可報名。
申報條件:
1、初級汽車維修工/五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經本職業初級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
(2)在本職業見習工作2年以上。
2、汽車維修工/四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培訓標準學時數;
(2)連續工作5年以上;
(3)中等以上職業學校畢業證書。
3、汽車維修工/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培訓標準學時數;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大專以上畢業生,工作2年以上;
4、技師/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標準學時數;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畢業生,工作滿2年。
5、技師/一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標準學時數;
(2)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5年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畢業生,工作滿2年。
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電子照片,
注冊查詢:
證書是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的依據,是市場化、水平評價類資格證明;電子注冊,一證一碼,網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