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的指導思想教育評價是幼兒園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適宜性、有效性,調整和改進工作,促進每一個幼兒發展,提高教育質量的必要手段。幼兒園教職工應當貫徹教育方針,具有良好品德,熱愛教育事業,尊重和愛護幼兒,具有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相應的文化和專業素養,為人師表,忠于職責,身心健康。
幼兒教育已被世界公認為重中之重的教育,我國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了大政方針,幼兒園"公辦、民辦交舉"的決策出臺。目前我國約有18萬所幼兒園,其中有81.2%的園長面臨著招生、管理、人事上的壓力,有80.5%的園長們對未來園所的發展感到迷茫,急需要充電學習,突破瓶頸。
我國的學前教育事業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幼兒園作為一個國民啟蒙教育機構,隨著社會發展的需求,我國由幾十年前的計劃經濟轉向市場經濟。隨著幼兒園教育水平的提高和專業化程度的增長,幼兒園已經走入了市場,對園長的要求越來越高,園長應向職業化和專業化方向發展。園長不再僅僅是一種職務,而是一種職業。做園長是一門拓展縱深,長遠發展的事業,需要不斷地研究和實踐,不斷學習,只有走上職業化之路,才能真正成為合格的園長,才能更好的擔起幼教事業的重任,學前教育需要專業的職業園長。
符合以下基本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體檢標準;
教師資格條件依照教師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其中"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