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使用單位管理層中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員或者具體負責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員。
根據*市場監督管理總局TSG Z6001—2019《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新版《特種設備作業人員作業種類與項目》,自2020年1月1日起,原"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安全管理"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證書A1-A8,統一合并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證書,項目代號為A,即:特種設備安全管理A證。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證,項目代號A,由*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統一式樣、標準及編號,由各地市場監督管理局(原質監局)考核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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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的概念
鍋爐是一種利用燃料、電或其它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承載一定壓力,對外輸出熱能的密封設備。
鍋爐結構中,盛裝液體的部份叫"鍋",所裝的液體則叫"介質",*常見的介質是水。燃料的化學能、電能或其它能量對水加熱后,水將在鍋中膨脹并產生蒸汽,這就使密封的"鍋"產生了壓力。具有一定壓力和溫度的水蒸汽(或熱水)便聚結了相應的熱能,因而可以有效地利用對外做功。
鍋爐結構中,將燃料的化學能通過燃燒釋放出來的部份,稱之為"爐"。所以,鍋爐實質上是一種由"鍋"和"爐"組成的組合性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