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證是幼兒園上崗的有效。目前,嚴把質量關要求所有園所園長必須做到持證上崗。教委頒布實施的《幼兒園園長任職資格、職責和崗位要求(試行)》是根據我國幼兒教育對幼兒園園長素質提出的要求、兼顧園長隊伍現狀而制定的;是選拔、任用、考核和培訓幼兒園教師的基本依據、各地應采取加大措施通過組織崗位培訓和日常的政治業務學習及工作鍛煉,促使幼兒園園長努力達到《資格》的基本要求。
2016年3月份實施新《幼兒園工作規程》修訂案,其中提出"幼兒園園長必須具備一定管理能力并取得幼兒園教師崗位培訓合格"。現在國內各省市部分地區已要求園長持證上崗,并制定相應獎罰措施。
幼兒園長資格證的種類:
類:
發證機關:中央電化教育館(認證,首頁查詢,通用,有效)
培訓周期:半個月內
第二類:
發證機關:社區教育研究培訓中心(時效性差,不通用)
周期:20天內
第三類:
發證機關:信息化認證中心和人力資源崗位職業技能培訓中心雙證(非直屬*,含金量低)
周期:一個月內
教師證的意義:
1、上崗從業必備
教師證是對專門從事幼兒園教學管理工作人員的基本要求,從事幼兒教師工作的前提條件。凡是各級各類幼兒園中從事教育管理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教師證,沒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不能被聘為教師。
2、開辦園所必備:
《*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教師法》明確規定,凡在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和其他教育中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資格證。要求所有園所園長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否則不能開辦幼兒園。
中央電化教育館(電教館)
培訓工種:幼兒園職業園長及其他
準備資料:
紅底2寸證件照電子版
身份正反面電子版
高學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