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指導師是指為求職者就業、職業發展和用人單位合理用人提供咨詢、指導及幫助的人員。
一、申報條件:
(一)職業指導員
1、連續從事本職業1年以上+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
2、大專學歷+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
(二)助理職業指導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3年以上+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
2、大專學歷+1年工作經驗+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
3、本科學歷+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
4、職業指導員+1年工作經驗+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
(三)職業指導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5年以上+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公開發表專業論文1篇;
2、本科學歷+3年工作經驗+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公開發表專業論文1篇;
3、大專學歷+5年工作經驗+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公開發表專業論文1篇;
4、碩士學歷+1年工作經驗+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公開發表專業論文2篇;
5、助理職業指導師+2年工作經驗+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公開發表專業論文1篇。
(四)高級職業指導師
1、連續從事本職業7年以上+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公開發表專業論文2篇;
2、職業指導師+3年工作經驗+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公開發表專業論文2篇;
3、博士學位+2年工作經驗+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公開發表專業論文2篇;
4、在職業指導領域,做出特上貢獻者。
二、收費標準:培訓費3000元/人,鑒定費、書費等其它費用不含在內。
三、鄭重承諾:學員在開班2天內如果對培訓的質量不滿意,我校將無條件退返學員所繳全部費用;學員在開班2-4天內如果對培訓的質量不滿意,我校將退返學員一半培訓費和其它相關費用。
四、培訓地點:吉林市、長春市
五、聯系方式:
吉林市 電話0432- 傳真0432-
長春市 電話0 傳真0
手 機 童老師
學校網址: 新大陸學習網; 吉林人力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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