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低壓電工作業人員的基本條件、安全技術培訓(以下簡稱培訓)大綱和安全技術考核(以下簡稱考核)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低壓電工作業人員的培訓和考核。
2.規范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版本的可能性。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號)
GB/T 13869-2008 用電安全導則
DL 408—1991(2005)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
DL 409—1991(2005)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
GB/T 4776-2008電氣安全術語
A 3009-2007 危險場所電氣防爆安全規范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或用于區分本標準。
電工作業
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
高壓電工作業
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低壓電工作業
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氣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
防爆電氣作業
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維護的作業。適用于除煤礦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危險場所
爆炸性氣體環境或可燃性粉塵環境大量出現或預期出現的數量足以要求對電氣設備的結構、安裝和使用采取專門預防措施的區域。
4.基本條件
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
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低壓電工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色盲、色弱以及其他對從事電工作業有妨礙或有安全隱患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具有*及以上文化程度。
電話-5072聶老師 7052-3311
報名地址:天津市河北區金緯路金海岸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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