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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
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
行一次。
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
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
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
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考試科目
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設《財務管理》《經濟法》《中級會計實務》三個科目。
《財務管理》、《經濟法》為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為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