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學駕駛時,教練教給我的*句話就是:“在路上駕車走直線,超車要狠,讓車要穩。”這句話有不少安全駕駛的道理。
超車前,駕駛員應充分了解本車的加速性能,在確保喇叭、轉向燈等機件工作正常的情況下,選擇平直寬闊、視線良好、左右均無障礙且前方路段200米范圍內沒有來車的道路,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方能進行超越;切忌不顧主客觀條件而盲目超越。在經過交叉路口、陡急彎等險要路段,遇雨霧等惡劣天氣,當前方車輛示意左轉彎、掉頭或正超越車輛時,不能超車。 超車前,應提高車速向被超車的右側靠近,縮短與被超車的距離,跟車距離不大于20米,打開左轉向燈并鳴喇叭,如是夜間可用變換遠近光燈示意,通知前方車輛,確認前車讓超或做出讓超示意后,向左側找方向,與被超車保持一定的橫向間距,從左側加速超越;超過后應繼續沿直線行駛,在超過被超車20至50米安全距離后,打開右轉向燈,駛回原車道。
行駛中,一旦發現有尾隨車輛發出超車信號后,應根據道路、交通情況來決定是否減速讓路。若條件允許,應主動減速靠右行駛,讓后車超越;不能故意不讓或讓路不讓速,甚至在超越時故意加速等。讓超車后,即使前方路面有障礙,也不能再向左急打方向繞行,以免造成超越車輛措手不及發生事故,只能緊急制動或停車,待后車超越后,進一步觀察后面有無連續超越的車輛,確認安全后,再駛入正常車道。
和做很多事情一樣,我們只要膽大心細,開車就是一件很輕松的事情。